巡察报告是巡察成果的最终体现和重要载体,巡察报告的质量不仅反映了巡察组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更能体现巡察工作质效。近年来,洛阳市委巡察办突出“三注重三强化”,加强统筹协调,深化组办会商,做实复盘交流,不断提高巡察报告质量。
注重统一标准,强化谋篇布局规范性。洛阳市委巡察办先后出台相关规定,对巡察报告的政治站位、框架结构、内容表述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的规范,明确各巡察组要结合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性质特征,紧紧围绕“三个聚焦”巡察监督内容进行“精准画像”。
注重指导督导,强化组办联审高效性。坚持组办一体,将巡察办各科室业务骨干充实到巡察组,全程参与组内巡察各个环节,开展“现场办公”,对巡察报告进行会商研究及时纠偏调向,确保监督指导常态化。建立“一调研两会商”工作机制,对巡察报告的政治站位、问题定性、巡言巡语表述、事例支撑、数字佐证等进行逐一商讨,研判甄别,确保巡察报告客观全面、定性精准,真实反映巡察成果。
注重复盘交流,强化改进提高持续性。每轮巡察结束后,市委巡察办均要将巡察报告质量作为整体复盘交流的重要内容,通报领导小组会、书记专题会关于巡察报告的有关要求,总结做法和经验,指出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各巡察组在组内复盘时要围绕领导小组会、书记专题会有关要求及组办会商有关意见,认真分析研究,对照改进提高。(本报记者黄红立通讯员徐云峰李永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