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同志身为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睢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当事人所在单位党员大会上,对其宣布了处分决定。
去年以来,睢县纪委监委把整治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作为推进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通过与公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联合机制,持续释放监督常在、震慑常在的强烈信号。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共查处酒驾醉驾案23起,涉及公职人员1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
“下一步,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坚持‘一案三查’,深挖背后隐藏的‘四风’问题,以‘零容忍’态度严查快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改作风、促政风、带民风,做到长管长严。”睢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屠志远表示。
(项龙徐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