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拓宽群众增收渠道,提高群众收入水平,日前,嵩县出台《关于有效增加群众收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10项33条,从制度层面托起了群众持续增收的政策底盘。“意见”从提高种植、养殖、就业、经营、旅游收入,鼓励创业增收,强化金融兜底、服务保障,以及优化便民利民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在提高种粮收入方面,“意见”规定,对实施粮油间作套种模式10亩以上的,除按国家政策给予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补贴外,每亩再给予100元奖补;在提高特色种植收入方面,对发展中药材100亩以上的,每亩给予200元~700元种苗及农资奖补;发展蚕桑50亩以上的,每亩给予300元农资奖补。在提高养殖收入方面,“意见”指出,对发展能繁母牛3头以上,按照每头不高于1000元标准补贴;发展能繁母羊20只以上,按照每只不高于200元标准补贴;对当年新发展优质牧草100亩以上的,按照畜牧产业奖补政策每亩一次性给予500元~800元的奖补。在提高旅游收入方面,“意见”明确支持农家乐、农家宾馆发展,对投资30万元及以上、经验收达标后的农家乐、农家宾馆,给予投资额的5%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意见”还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给予20万元~ 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毕业5年内的创业高校毕业生,符合政策的可以享受10万元的免担保创业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对农户等涉农产业贷款给予30万元(含)以下纯信用贷款。
此外,嵩县还将建立城镇特困群体人员、低收入人员劳动力台账,对其在公益性岗位安置中优先安排,每年提供不低于100个就业岗位和不低于3次的就业援助。(黄红立许金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