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景华通讯员张惠贤杨坤)近日,渑池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益。
本案原告系该县一家经营商砼的中小建筑材料公司,去年将货物发至某建筑工地,货款共计10万余元,后索要货款时,建筑公司、实际施工人、项目经理相互推诿拒不付款,无奈原告将三方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书记员立即采取微信、电话沟通、邮寄送达等多种方式快速送达应诉手续,由于双方没有签订买卖合同,仅有经办人签字的供货单,三被告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开庭时承办法官认真核实原告提供的通话、微信聊天等间接证据,依法缺席审理后当庭宣判,并将判决书电子送达三被告,三被告收到判决后抵触情绪大,要求上诉。针对此情况,承办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全力做好判后释法答疑工作,最终原被告及案外人三方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