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法院立足强化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积极践行“马上办理、马路办公”工作机制,坚持从源头抓起,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上取得实效。坚持“犯罪预防+被害预防”相结合。将法庭搬进校园,开展普法宣传。坚持“常态化预防+专项化预防”相结合。选派青年干警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办法治课。坚持“专业化预防+社会化预防”相结合。由专门法官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利用府院联动机制,实现审判力量与社会力量联合发力。 (延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