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延津县市场监管局践行“二马”工作机制,积极推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引导和鼓励不良信息主体及时改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社会不良影响。按照“谁处罚、谁认定、谁负责、谁告知”原则,实行“一处罚一告知”,主动告知市场主体失信行为类型、公示网站、最短公示期和修复流程等相关信息。帮助已履行处罚的企业完善修复材料,及时消除行政处罚的不良影响,指导市场主体及时“修复失信”,增强信用意识,重塑良好信用。 (延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