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河道上的简易桥存在了好多年,每当夏季汛期来临,沿岸的群众都提心吊胆,现在全部拆除了,群众也放心了。”6月25日,唐河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在对办结的唐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头看”时,家住泌阳河畔的大河屯镇群众张运群说。
2022年5月,唐河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唐河支流泌阳河等河道内有5座废弃桥梁,河道内违法种植农作物,三夹河存在一处长达30余年的废弃构筑物,河流沿线私搭乱建20余处构筑物及大量固体废物,10多个生活污水口直排唐河,致使唐河流域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严重超标。
经进一步实地勘察、调查走访、固定证据,该院认为相关部门在河道隐患排查和监管方面存在疏漏,导致已废弃桥梁和建筑物未被及时拆除,埋下河道行洪安全隐患。
该院根据查明的责任主体,就非法侵占河道问题,分别向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及涉案乡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8份,建议多部门联动,强化对河流生态环境治理的协同保护职责,依法对违法情形进行处理,消除对河道行洪及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同时,向唐河县委、县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唐河县委、县政府专门出台了《唐河县河湖清四乱专项工作方案》,支持河湖清四乱执法监督专项行动。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联合县河长办、县公安局等出台《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警长”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河(库)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行政手段+司法手段”凝聚工作合力。
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属地乡镇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出动大型机械设备20台,对唐河流域河道范围内的违法种植农作物、堆积粪肥等污染物、违法建筑进行清除和拆除。 (牛凌云李殿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