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田明)8月14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困难考生不用愁,遇到困难可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据悉,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有关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国家助学贷款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目前我省生源地贷款正在办理中,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20日。首次贷款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续贷时,借款学生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远程线上办理,也可由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原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