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广军通讯员刘艳红)“有了上级基层减负的‘尚方宝剑’,再有人要求村委会开具‘俺妈是俺妈’亲属关系证明、身份信息证明等,我们就可以直接理直气壮地拒绝了!”8月20日,在禹州市方岗镇刘岗村便民服务中心,该村党支部书记刘永贞指着应当和不应当出具证明事项清单高兴地说。
方岗镇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提升村级组织整体效能,减轻基层负担,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该镇通过班子会、机关干部晨会等及时学习传达上级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的通知精神,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进度,严格落实主责事项、协助事项、负面事项三个清单,协调相关部门有序推进、村级组织积极配合。
同时,该镇召开专题会议,对24个村组织委员进行业务培训,明晰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把省“两办”制定的《河南省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指导目录》《河南省村级工作机制指导目录》《河南省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挂牌指导目录》《河南省村级组织证明事项指导目录》下发到各村,指导各村把所有清单都印制出来。特别是应该出具证明的10种事项和不应当出具证明的26种事项,全部放置在村便民服务中心的显要位置,真正让群众明白,为基层减负。
目前,方岗镇24个村的村级组织牌子已按照规定要求悬挂,基层组织工作开展的主责事项、协助事项规范到位,便民服务的村级组织证明事项清单已全部设置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