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与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已对下列《公告清单》中的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相关担保权依法转让给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与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保证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上述债权及其从权利转让事宜。
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公告清单》中的借款人及保证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本公告如有漏登、错登,以实际债权凭证为准。
特此公告。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