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华通讯员魏冉程云霞李娟)“你们通过诉前调解程序,帮我一次性追回欠款,让我感到春天般的温暖,太感谢了。”10月31日,遂平县在外人员李先生激动地通过微信向遂平县人民法院玉山人民法庭、遂平县人民法院驻和兴镇法官工作站及村民理事会相关人员表示感谢。
这是遂平县人民法院玉山人民法庭巧妙采取“人民法庭+驻镇法官工作站+村民理事会”联合模式,诉前成功调解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赵某在开饭店期间,李某为其供应价值6444元的羊肉,赵某于2020年9月1日出具了欠条,并承诺尽快还清欠款。几年来,李某一直向赵某催要欠款,赵某以各种理由推脱,迟迟不予支付欠款,李某无奈诉至遂平县人民法院。
案件审核后被分流至玉山人民法庭。法庭负责人王磊在与当事人电话交谈后得知赵某对欠款并不认可,而李某又在外地,无法进行面对面调解,遂立即联系驻镇法官工作站工作人员、村民理事会调解员研判案情,在多次上门走访并对辖区村民赵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后,最终赵某积极主动履行,一次性支付全部欠款,李某申请撤诉,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该案仅是玉山人民法庭依托遂平县人民法院驻乡镇法官工作站、村民理事会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创新诉源治理机制的一个缩影。下一步,遂平县人民法院玉山人民法庭将继续贯彻“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积极主动融入社会多元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切实解决社会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