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取书证材料未严格落实‘三注明一盖章’要求,复印件没有注明原件出处。”“引用党纪条规不规范,没有具体到款、项。”……11月8日,新县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组向被评审单位逐一反馈评查意见。
案件质量是审查调查工作“生命线”。今年10月以来,新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的通知》,对全县2022年1月以来办结的219起案件712册卷宗逐案逐卷解剖过筛,专门“挑刺”“找茬”,以查促评、以评促改,切实提升案件质量。
该县纪委监委运用“全周期管理”理念,聚焦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5个方面,细化评查内容及标准,按得分评定等级。坚持以评代训,由委班子成员牵头,抽调乡镇纪委、派驻机构、案管、审查调查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评查小组,通过查阅案卷、听取承办部门汇报、逐案评分的方式,对案件质量进行全面细致“体检”,力争起到“检查一案、全员受教”的效果。
评查结束后,评查组及时召开案件复盘点评会,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以清单形式面对面反馈给承办部门。各案件承办部门对照案件复盘情况,反思案件查办中的瑕疵与不足,主动找差距、补短板,逐一整改到位,确保质量不合格案件全部整改清零。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建立了日常评查、交叉评查、全面评查、专项评查等制度,及时通报评查及整改情况,并对问题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一评了之”。
“我们将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着力构建质量保障机制,不断提升案件查办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本报记者尹小剑李振阳通讯员岳锋汪梦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