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仵树大通讯员张继峰史鹏)近年来,漯河市坚持把贯彻好、实施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作为推动现代化食品名城建设、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根本保障,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为抓手,坚持产管并举,推动质效同升。目前,全市所有县区都成功创建“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漯河市被命名为“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是全省仅有的3个地市之一。
强化机制保障夯实属地责任
据悉,漯河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市政府重点工作内容,纳入现代化食品名城建设、“菜篮子”、食品安全、质量强市等重要考核指标,采取定期督导、年度考评的方式,督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有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在此基础上,漯河市建立健全各部门全程监督管理协作机制,加强收购、储存、运输过程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协调配合和执法衔接,确保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各环节的质量安全;建立健全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为载体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制定印发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为农产品全流程监管提供了有力保障。
通过落实监管单位与农产品生产经营责任人签订责任书、承诺书,漯河市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督促生产主体依照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效加强质量安全管理。
目前,全市8700多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含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明确了不同层级的属地政府包保责任人,定期检查督导食品安全情况,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开展专项整治守牢安全底线
今年以来,漯河市检查食用农产品集中市场64个次,冷库32家次,畜禽肉经营者570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1份,立案查处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肉类案件1起,立案查处抽检检验不合格的畜禽肉案件2起。开展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全市专项整治共检查农产品交易市场96家次,检查农产品销售者1138家次,抽样检验59批次,检出“瘦肉精”阳性羊肉1批次,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近三年来,全市累计检测各类农(畜)产品175246批次,检测合格率99.86%;对全市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生产主体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今年以来已抽查农产品企业15家,针对部分生产主体存在生产记录不完整、销售记录不规范等问题,现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抽查结果进行了公示。
围绕重点领域,漯河市各级畜牧部门开展打击私屠乱宰、冻肉走私、严查伪造或变造动物检疫证明、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每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执法车辆160余台次。近三年来,共办理畜牧兽医执法案件137件,处罚金额64.86万元,严厉打击了违法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各类食用农产品经营违法案件148起,移送公安机关2起,罚没金额65万余元。
提升基地建设推动绿色发展
在一揽子农产品质量安全措施的促动下,漯河市已在农产品生产领域制定20项省级标准、309项地方标准;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3个,基地总面积达到60.2万亩;种植优质专用小麦126万亩,全省领先;优质小辣椒常年保持40万亩以上,成为豫中南地区最大的小辣椒产销基地。
统计显示,漯河市已认证绿色食品87个,有机农产品1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1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2个,省级“三品一标”示范基地2个,河南省知名农业品牌39个。“临颍大蒜”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舞阳麻鸡”获批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围绕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的目标,漯河市还出台《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成立创建专班,细化任务分工,完善考核体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