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推进“审理三项制度”提升案件质量专项行动以来,漯河市召陵区纪委监委从“三抓三强”入手,筑牢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助推“审理三项制度”走深走实,实现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抓培训赋能,强能力素质。依托清风召陵大讲堂、清风召陵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采用“全员培训+重点提醒”“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层次专题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着力解决案件质量存在的短板弱项,确保“审理三项制度”入脑入心。截至目前,线上推送有关业务知识6次,线下开展制度解读1次,实地督导检查案件质量2次。
抓制度建设,强联动协同。研究制定《召陵区纪委监委自办案件审理阶段工作流程指引(试行)》,从制度层面对机关自办案件的移送审理程序进行规范。严格落实“一案一总结”制度,加强办案部室和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对日常评查和同步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复盘梳理,有针对性地印发审理工作提示,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不断提升能力水平。
抓评查督导,强审理质效。组建联合审理组,对案件进行集中评查审理,并对审理阶段反馈的案件质量问题进行调研,及时向办案部室反馈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审理把关作用。探索总结“精要素、辅图表”阅卷、“连证据+证事实”摘卷、“汇问题+提建议”录卷的阅卷形式,增强审理阅卷笔录制作的规范性,以审理高质量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
(本报记者仵树大通讯员
赵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