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践行“马上办理、马路办公”工作机制,有效改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辉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常态化站好“高峰护学岗”,倾情守护孩子们的平安回家路。
进入冬季以来,辉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灵活调整勤务,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哨子响起来,手势打起来,秩序管起来,形象亮起来”要求,确保警力跟着实际情况走。“高峰护学岗”执勤交警每天坚持提前到岗,在学校周边人流车流量较大的路口维护交通秩序,对过往车辆进行疏导,指挥途经学校门口的车辆减速慢行。同时,积极劝阻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的不戴头盔、逆行等违法行为,提醒家长在接送孩子的过程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时刻做好安全防护。
(苏永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