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寒物资送上门
▲12月7日,平顶山市自来水公司驻汝州市大峪镇下焦村工作队的王高峰,给监测户冯德作和家人送上棉被、冲锋衣等御寒物资。陈根照摄
义诊走进新庄村
▶12月8日,汝州市人防办驻纸坊镇新庄村工作队、新庄村党支部,邀请汝州市中医院多个科室的专家进村开展义诊活动。 刘中亚摄
检察官温情执法
本报讯12月5日,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收到一面由受害人家属送来的锦旗,感谢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提供多个解决方案,使他们顺利拿到了民事赔偿。
据了解,2022年12月6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驾驶三轮车,将右前方同向步行的王某撞倒在地,后王某因抢救无效死亡。抢救期间,王某家属先后花费30余万元医疗费,致使家境窘迫。
汝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该案时,了解到王某家庭的困境,通过程序为王某家属申请了2万余元的司法救助金。但是,面对亲人去世,王某家属十分悲痛,坚持要求追究李某某家属交通肇事罪共犯的刑事责任。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高度重视王某家属的诉求,一方面与公安机关协调,引导侦查人员继续调查取证;另一方面与受害人委托的律师沟通,引导其提供更加扎实的证据。最终认定,李某某家属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在民事赔偿方面要承担相应责任。
案件进入庭审后,双方当事人接受了检察官提出的“分期支付赔偿款”的调解建议,至此,民事赔偿部分顺利调解结案。
(李娇娇李晓沛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