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梦露)12月15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卫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介绍和解读《条例》的制定过程和有关内容。
《条例》指的是《安阳市卫河保护条例》《鹤壁市卫河保护条例》《新乡市卫河保护条例》《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卫河(大沙河)协同保护的决定》《濮阳市卫河保护条例》,于11月30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2024年5月1日起同步实施。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新民介绍,为推进卫河流域共管共治共赢发展,《条例》的制定打破了行政区域概念,不论上下游,不讲左右岸,由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五市人大常委会协同立法,是我省在协同立法领域的首次尝试。
贯彻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开展区域协同立法,可以在不同区域构建相对统一的制度规范、法治环境,有助于解决跨区域治理难题。
针对卫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灾害防治方面的突出问题,《条例》的内容既求同存异,又和而不同。
各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差异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些特色条款。
“比如,为了有效防治水灾害,新乡市针对卫河穿城而过的特点,对涉及河道保护的城镇建设项目及其用地作出规范,鹤壁市强化辖区的蓄滞洪区汛前管理。”王新民介绍,濮阳市人大常委会针对境内卫河流域地下水漏斗区超采严重问题,专门规定一章水资源利用,加强水网体系建设,合理利用水资源;五市还分别根据本地实际丰富了水文化传承的内容。
据了解,卫河流域协同立法是我省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机制的一次积极探索,填补了我省在协同立法方面的空白,进一步丰富了立法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