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27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日前联合印发通知,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通知提出五个“严禁”:严禁随意扩大范围、严禁强制学生参加、严禁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严禁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进校提供课后服务。
通知明确,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自主选课;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不得通过家长委员会、第三方机构等收取课后服务费;要建立第三方机构进校园遴选审核机制,形成机构名单、服务项目及引进费用标准,加强日常监管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根据通知,各地要对区域内课后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并于2024年春季学期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