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哥,电动车不要放在楼梯间充电,这样不安全。”“好,我立刻改。”这是12月25日,鲁山县团城乡鸡冢村“九小”场所沿街门店“12户联保联检”安全检查时的一幕。
为切实加强“九小”场所沿街门店安全防范工作,9月份以来,团城乡以村、社区为单位,坚持“属地为主,行业相近、区域划分,位置接临”为原则,根据各村、社区“九小”场所沿街门店实际,每12户为一组,每月由其中一户负责人担任安全检查责任人,对辖区内的小商店、小诊所等“九小”场所沿街门店全部登记造册,建立档案,组织检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当月安全检查负责人需立即督促整改,问题商户必须按要求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经劝阻不整改的,由乡政府综合执法队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任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