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金安郭建立李铁牛
“铁门法庭为人民,法官行为真感人;营商环境植乐土,乡村振兴扎深根。寓情于理解心锁,诉源治理化纠纷;‘枫桥经验’开新花,古镇和谐万家春。”1月10日,在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洛法榜样”先进事迹报告会上,河南省人大代表、新安县磁涧镇礼河村党支部书记张三讲述了该县铁门法庭的感人事迹,并用一首打油诗赞扬铁门法庭一心为民的好作风。
铁门法庭何以能获得如此高的评价?
铁门镇位于新安县西部,因“石刻唐书”--千唐志斋而闻名,是千年古镇、工业大镇,企业多、人口多,铁门法庭面临的工作千头万绪、纷繁复杂。
近年来,铁门法庭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大力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诉前化解,倾力打造“诉前调+”工作创新模式,营造了“安”“稳”环境。
企业经营安不安诉前调解来实现
为更好服务企业,2023年年初,新安县法院在铁门法庭设立了“商会调解室”。这是洛阳市创新设立“营商环境巡回法庭”基础上的又一个创新,按照“人民调解+商会协调+法官全程参与”模式,实现多渠道诉前调解,把不少涉企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2023年1月,洛阳一家商贸公司与浙江一家公司拟开展合作。按照约定,“洛阳公司”向“浙江公司”支付了保证金100万元。后来,因双方发生纠纷未能达成合作。“浙江公司”以对方违约为由拒不退还保证金,“洛阳公司”随即将对方告上法庭。
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依据《办理营商环境案件细则》,法庭为该案开辟绿色通道后,很快就能进入诉讼程序。可是,这样的结果往往是结了官司、伤了感情,耗费人力财力的同时,也会给两地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办案人员将该案件委托给成立不久的商会调解室进行调解。了解双方争议的焦点后,商会调解室认为,到被告公司与其领导直接沟通,更有利于问题从根本上解决。于是,就组织工作人员奔赴被告公司所在地浙江省兰溪市开展调解工作。
在调解员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双方握手言和,100万元当即退回。由于该案不到15天诉前化解,原告律师将收取的40000元律师费退还了36000元,降低了企业诉讼和时间成本。
百姓生活稳不稳诉前调解促和谐
群众千条线,法庭一根针。面对辖区人口多的实际,铁门法庭在中心村设置“枫桥工作站”的基础上,又设置了“枫桥e站”线上平台。
去年11月,辖区居民余某因醉酒驾车意外死亡。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与同饮者因赔偿无法达成一致,将同饮者告上法庭。
法官考虑到该案矛盾突出,且具有较强的普法意义,第一时间通过“枫桥e站”,与社区网格员、人大代表积极调解,齐心协力,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然而,一波刚平一波又起。因原告家庭纠纷,赔偿款无法分配到位,又起事端。
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法庭的信念是:相互理解搞团结,什么疙瘩都能解;为民没有小问题,要管就得管到底!调解人员又主动介入。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最终,死者家属之间就赔偿款分配达成协议,消除了分歧,弥合了亲情。
法庭负责人袁晓光并没有因案件办结而止步,他针对乡村道路存在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向铁门镇党委政府及交警部门发出了司法建议,起到了调解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2023年度,铁门法庭受理诉前调解案件400多件,调撤率超过了80%。大量的纠纷在诉前化解,极大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