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近日,长葛市纪委监委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机关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各部(办、室、中心)负责人新年纪律教育的“第一课”,印发《条例》修订文对照表,认真组织领学新修订的《条例》内容。
“充实了对‘新官不理旧账’行为的处分条款。”“加强对领导干部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该市纪委常委史丽萍在领学过程中,聚焦新修订《条例》的政治性、指导性、实践性等方面,结合工作实际,联系过往案例,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深刻认识新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筑牢廉洁从政防线,更好地在工作中运用新修订《条例》。
腐败问题潜滋暗长,隐形变异,需要纪检监察干部紧跟时代步伐,吃透党规党纪,不断提升监督执纪能力,提高靶向监督执纪效率。此次学习帮助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了纪律意识,强化了思想武装,为高质量开展纪检监察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新修订《条例》突出问题导向,坚持责任上全链条、管理上全周期、对象上全覆盖,是党组织执行和维护纪律的基本标尺。”长葛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主任周西钢表示,下一步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同时把学习新修订《条例》和其他纪法制度贯通起来,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持续保持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本报记者宋广军通讯员朱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