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宣布处分决定时,我再三强调这不代表全部否定他过去的工作成绩,希望他不要有心理负担,正确看待处分,以后注意改进作风。”1月9日,提及前不久在被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宣布处分决定时的情形,漯河市召陵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赵静依然记忆犹新。
赵静说,被处分人赵某在听到处分决定时明确表示,他完全接受组织给的处分,深刻检讨自身问题,并现场保证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
这是漯河市纪委监委紧紧围绕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的“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坚持‘全周期管理’,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要求,积极探索做实办案“后半篇文章”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漯河市纪委监委坚持守正与创新相统一,把牢“政治之审”的根本定位,与时俱进破解实践难题,统筹做好处分决定宣布送达、处分执行、警示教育等工作,使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以扎实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持续释放“三不腐”一体推进的治理效能。
“在向受处分人宣布处分决定时,我们坚持惩戒与教育并重,做好同志式、关怀式、帮助式的思想政治工作,既明确指出受处分人所犯错误的性质和表现,督促其认错悔错改错,真心接受组织处理,也认真听取其对违纪违法事实、处分档次的意见,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鼓励其解开心结、放下思想包袱,把处分决定宣布转化为一场‘批评和自我批评’‘释理与说法’的‘纪法课’。”漯河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说。
为做实案件办理中的“后半篇文章”,漯河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法规、监督检查等部门同步送达处分决定书、以案促改通知书时,将处分决定宣布会转化为警示教育会、纪法政策宣讲会、以案促改动员会,并精心筛选重点典型案件,通过印发通报、播放宣传教育片等方式,用活用好身边案例资源,有声有色开展警示教育工作,把案件查办、加强教育、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向全市党员干部以案说纪、以案明理,发挥“处分一人、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作用,推动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不仅如此,漯河市纪委监委还注重敲响“警示钟”,常态化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将“纪法课堂”搬进庭审现场。同时,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制度管理漏洞,结合行业特点和有关要求,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提出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的建议,织紧织密制度网,推动长效长治,有效促进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本报记者仵树大通讯员郭勇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