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田明通讯员吴静
“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是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前进方向和必由之路。”1月28日,就怎样培育新型农业资本、加快推进农业强省建设等问题,河南省政协委员、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党委书记穆瑞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思路清晰、开宗明义。
穆瑞杰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确立到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两大目标,在农业强国、农业强省以及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逐步成为保障农民稳定增收、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地位越来越重要。首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破解“未来谁来种地”难题的重要力量。其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的迫切需要。再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的迫切需要。最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迫切需要。
农业振兴离不开资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需要新型农业资本支持。它区别于一般银行资本、社会资本等资本,属于普惠资本的一种特殊形态。新型农业资本是由政府相关部门或者国有金融机构牵头,设立母资本,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专门用来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业态的资本。
如何健康培育新型农业资本?穆瑞杰建议,首先要做好顶层设计,出台关于设立新型农业资本政策。通过政策支持,成立新型农业资本机构或者设立新型农业资本基金等,专门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机构或基金建议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设立母资本,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规模建议为100亿元左右。
其次,制定新型农业资本投融资规则以及监督机制。推动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体系,丰富新型农业资本内涵。明确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则,防范风险。
再次,培养新型农业资本管理及投融资等相关人才。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确保新型农业资本能够最大限度发挥支持作用。
最后,鼓励地方搭建投融资担保平台助力农业强省建设。推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创新开发新型担保产品,加大担保服务力度,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鼓励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稳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