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发生在今年1月1日前,一般情况下应按照违纪行为发生时的规定处理……”4月17日,淮滨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开设“审理小课堂”,结合身边典型违纪违法案例,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旧对照、案例分析的方式开展集体研学。
新《条例》发布实施以来,淮滨县纪委监委把学习贯彻新《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示范学、广泛学、研讨学,迅速掀起大学习、大宣传、大贯彻热潮,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以上率下示范学。该县纪委监委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县纪委常委会的领学示范作用,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深入领会新《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新《条例》学习理解到位、贯彻落实到位。
层层传导广泛学。该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党支部、监督执纪协作区等重要阵地,依托主题党日、“周四大学堂”、协作区例会等形式,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学细悟新《条例》,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质效。
交流研讨深入学。该县纪委监委从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抽调业务骨干,结合日常工作和典型案例,以“强基赋能大讲堂”的形式,围绕《条例》的具体规定、新旧版本的不同之处,详细解读重点条款,进一步增强履职能力。
(本报记者尹小剑李振阳通讯员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