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尹小剑通讯员卢钰莹朱德龙)“日前提出的风险隐患是否整改到位?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能否正常使用?”6月25日,在光山县液化气公司问题整改施工现场,该县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对全县城镇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再督导。
自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聚焦燃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紧盯责任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改等问题,主动监督、靠前监督,确保群众安“燃”无恙。
该县纪委监委成立专项治理监督工作专班,强化室组联动,采取调阅资料、走访群众、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属地管理、行业监管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责任履行情况深入督查。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拉网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摸清需要整改的问题底数,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该县纪委监委以强化案件办理为抓手,对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背后存在的“微腐败”、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及整改敷衍塞责、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畅通信访渠道,深挖细查问题线索,从严追责问责。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同步推动相关责任单位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严的举措持续拧紧“安全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