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6月24日晚上11时,经过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近7个小时的奔波,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申请执行人李某于2023年9月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查明,2022年4月,李某在未告知被执行人赵某的情况下,将部分施工材料放置在赵某购买的商铺内。在李某将放置物品搬出时,双方发生纠纷并报警,经派出所调解未能成功,于是赵某将李某放置在其商铺内的物品搬至老家存放。2024年3月,经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赵某向李某返还物品,李某支付占用房屋费用300元。判决生效后,赵某未主动履行,李某于2024年4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认为本案涉及返还物品数目多,且双方矛盾较大,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赵某同意将物品返还,因物品现存放于赵某位于山区的老家,双方对交接地点又产生争议,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断沟通,赵某愿意将物品运送至李某在市区的商铺。
6月24日下午4时,执行局干警按照约定时间赶往赵某老家,经过仔细核对,将涉案物品全部装入货车,此时已是晚上9时,因山路崎岖,为避免物品受损,警车跟在小货车后面全程护送,赶往交接地点。晚上11时,物品交付李某,李某将占用房屋费用300元交至法院,至此这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画上了句号。 (刘帅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