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货一哥”带火汝瓷在黄河流域非遗作品创意大赛上获奖承诺有声践诺有行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法庭“搬”到当事人家中诉调对接挽回亲情父母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还要听听孩子咋说检警同堂培训共促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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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80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7-12

法庭“搬”到当事人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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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本报讯 为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巡回审判服务基层的作用,近日,汝州市人民法院骑岭法庭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中,公开审理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被告常某某患有偏瘫后遗症,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和书记员一起到医院向其送达了有关手续。考虑到常某某的特殊情况,承办法官在得知常某某已出院回家后,决定到常某某家中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审理此案、化解矛盾纠纷。与常某某所在村的村干部取得联系后,承办法官邀请米庙镇司法所副所长冯志超、米庙诉调对接工作站调解员宋军武,一起前往常某某家中。

在庄严的国徽下,庭审开始。承办法官分别听取了原告、被告双方的陈述和意见,组织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展开讨论。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和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在承办法官与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握手言和。常某某的妻子感激地说:“谢谢法官,你们跑这么远到我们家里开庭,解决了我们的大麻烦,太谢谢你们了。”原告李某某说:“我和被告的矛盾已经五六年了,感谢你们大老远地来到村里帮助我们解决纠纷,我想通了,我自愿撤回起诉。” (魏琦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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