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柴某将一面写有“真心为民办事倾心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延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表达对该院执行干警的感激之情(见右图)。
柴某与被执行人赵某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延津县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赵某向柴某赔偿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赵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柴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延津县法院执行干警认真梳理该案资料,依法向赵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同时,通过线上系统对赵某名下的银行账户、车辆、股票、房屋等主要财产进行查控,均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线索。后来,经过耐心细致的查控,一份某保险公司的保险单引起了执行干警的注意,这也为本案的执行打开了突破口。于是,执行干警董海涛、朱广顺迅速到某保险公司了解情况,在确认赵某购买大额保险且可以覆盖本案执行标的后,下发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扣划、提取赵某在该公司的保单。通过与保险公司协商沟通,延津县法院成功将执行案款扣划至执行款专户。最终,案件得以顺利执结,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最终得到了实现,柴某顺利拿到全部案款。
收到赔偿款后,柴某难掩心中喜悦,于是便出现开头的一幕。
(何祥国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