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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11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8-26

“遇事再也不慌了”

内黄县搭建“企业之声”监督服务平台解企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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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真没想到,动动手指在群里发了一条信息,就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8月16日,内黄县某建筑公司负责人将一面印有“情系企业排忧解难热情服务快捷高效”的锦旗送到内黄县纪委监委,以表谢意。

半个月前,该公司打算申请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但因厂区土地面积不足,一直未能办成,便在“企业之声”微信群发布了一条“求助”信息。内黄县纪委监委巡群员了解情况后,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帮助企业调整厂区面积,同时协助企业准备相关申请资料,仅仅3天时间就让企业拿到了资质证书。

今年以来,内黄县纪委监委以数智赋能营商环境优化为抓手,借鉴之前创建“内黄民声”监督服务微信群的成功经验,探索建立“企业之声”监督服务微信群,通过实行“党委主导、纪委监委牵头、职能部门主建、县直部门协同、乡镇街道协办、企业积极参与”工作模式,实现职能部门与企业零距离接触、点对点服务,推动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我们专门出台了微信群工作办法,从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处置机制、督导问效等方面进行规范,发挥微信群监督保障、投诉举报、政策宣传、信息交流、服务帮办等功能。”内黄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为充分发挥监督质效,该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监督检查室负责人及有关纪检监察干部分别入群,统筹协调联动,统一处置问题线索,并以“企业之声”微信群为载体,监督职能部门权力运行和干部作风转变。

为保障企业诉求及时有效解决,“企业之声”微信群实行三级处置机制。“主管部门首办”,要求普通问题当日办结,复杂问题3个工作日内办结,重要问题需外单位配合的,转办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情况,1个月内办结;“群监督员督办”,对企业反映信息超期未办结的,由群监督员制发督办单,交相关单位进行督办;“纪委监委查办”,对督办事项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办结的,由县纪委监委相关部室或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核查,深挖背后原因,严肃追责问责。该县纪委监委还建立了“日巡群、周督导、月通报、年考核”工作机制,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确保企业诉求有人应、问题有人办。

“现在遇事再也不慌了。”当地一位企业代表说,内黄县纪委监委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安排专职联络员在群内亮明身份值班,节假日无休,解决了以往企业不知道找谁问、找谁办,甚至找不到人的问题,“有纪检监察干部担任群监督员、巡群员,企业更放心。”

通过“企业之声”微信群,职能部门可以在群内发布惠企政策和利企措施,送政策上门,企业也可以使用群内AI小程序进行政策咨询、政务评议、举报反馈,方便快捷,政企之间、企业之间实现了良性互动,打通了供需壁垒。目前,该县已分类建立8个“企业之声”监督服务微信群系统平台,入群各类市场主体1500余家,累计发送惠企政策等信息2700余条,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96个。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压实群主单位主体责任、成员单位协助责任、乡镇(街道)属地责任,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监督推动,提高运行质量,充分发挥‘企业之声’微信群的监督服务质效,助力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内黄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王都君刘超甘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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