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冯佳志通讯员周欢欢魏静静)“作为新任主要负责人,希望你严格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负首责、负总责,在前期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持续抓好问题整改……”8月19日,沁阳市委巡察办对正处于集中整改期的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检察院新任负责人送达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提醒函,提醒其“新官要理旧账”,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不断档、不落空。
破解整改难题,提高整改质效,重在压实整改责任。此前,沁阳市委巡察办在梳理总结巡察整改情况时,发现个别部门“一把手”的调整往往是影响巡察整改进度、成效的原因之一。为此,沁阳市委巡察办建立巡察整改提醒工作机制,对巡察整改期内调整“一把手”的被巡察党组织及时开展“二次反馈”,通过履责提醒函、“面对面”交流、集体座谈、上门指导督导等方式,压紧压实新任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落细。今年以来,共向新任职“一把手”下发工作提醒9人次。
近年来,沁阳市将抓实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制定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清单,通过列席会议、听取汇报、跟踪督办、约谈提醒等系列举措,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日常监督、严格质效评估,加强对巡察整改的全流程监督,确保巡察问题整改“清仓见底”、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