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冯刘克见习记者徐明琪通讯员李凯)“今年以来,金水区纪委监委把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作为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联合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合同审查组,全面审核、清理规范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的集体经济合同,有效防止了村级集体资产流失。”11月5日,郑州市金水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通过联合审查,共收集审核村组合同1914份,发现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未履约、合同到期未及时续签等10大类68个问题,移交涉嫌违纪违法线索7条,收回村集体欠款1754.62万元。
“周边同类型房屋租金基本上都是每天每平方米1.8元,咱们村集体房屋为啥是0.38元?”前不久,金水区纪委监委与区财政、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区未来路街道某村集体房屋租金远低于市场价,遂向村干部提出疑问。检查组通过走村入户、座谈交流、调阅凭证等方式发现,该村房屋2013年变更承租方时,未经过“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村干部擅自同意在2004年初始出租价格的基础上略微加价后签订新合同,且重新计算20年租赁期限,租金递增幅度不变,最终造成村集体房屋租金与周边同类型商务楼租金差距逐年加大,导致集体收益严重受损。
“该合同未充分考虑租赁市场的涨幅形势,以租金递增的形式签订长期合同不符合村民利益。”该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陈琳介绍,发现该问题后,纪检监察组及时向村里提出整改建议,要求其与承租方协商,重新约定合同价款,科学确定房屋租金、租赁年限及递增幅度,切实保障集体收益和村民利益。同时,针对原合同签订时村干部履职不当、失职失责等问题进行追责问责。
金水区作为省会城市中心城区,辖区40个行政村各类资产总额超100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占比超过80%。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多,对外签订经济合同自然较多。“近年来,我们查处的村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及集体经济合同的问题比较突出。”该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刘忠胜说。
在合同清排过程中,审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14个街道204个独立核算村组,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街道动员部署、政策宣传、合同收取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求街道主要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签字背书,作出上交合同无遗漏承诺,确保合同应收尽收。
“针对发现的共性问题,我们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出台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及时堵塞制度漏洞、规范集体合同管理;针对村集体收支管理、四议两公开一监督、重大项目审批不规范等个性问题,督促街道层面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12项,进一步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体系,切实保障村集体资金安全。”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