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丁需学通讯员王永安韩露露)“没有这笔钱,这次火灾就是雪上加霜,这些钱对俺家来说就是未来生活的希望,太感谢巡察组了……”11月20日,鲁山县江河村村民朱文增握着县委第七巡察组干部王勇涛的手激动地说,同时也对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送来1.5万元保险赔付款表达谢意。
事情还要回到今年5月,江河村网格员接到本村村民朱文增来电,询问自家发生火灾是否能够申请综治保险理赔。网格员将相关情况上报给了江河综治中心。随后,保险公司在实地查看中发现,朱文增家中没有大件物品,烧毁的主要是老旧家具及在外捡拾的被褥、衣服等,给出赔付5000元的决定。双方多次沟通,但因朱文增始终不同意赔付方案,陷入僵局,一拖至今。
巡察组进驻后入户走访,发现这一情况,迅速调配人员介入调解工作。经精准测量朱文增家中过火情况,认定失火面积约100平方米,一层墙体多处脱落,二楼树脂瓦烧毁约30平方米。在查阅资料和了解相关政策后,巡察组立即召集乡村两级、保险公司及受灾村民三方面协商,多次深入沟通。经充分考量双方诉求与实际情况,巡察组引导保险公司重新入户启动损失调查、评估和理赔等相关程序,最终按1.5万元的赔付标准进行了赔付,为这起保险理赔纠纷画上句号。
“民之所忧、巡察所向,民之所急、巡察必应。我们将在巡察中更加注重面对面倾听群众意见,推动更好解决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用实际成效解民忧、暖民心,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让巡察有‘力度’更有‘温度’。”王勇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