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一体化履职,在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最大限度追究侵害社会公共利益违法犯罪责任。
该院在办理一起销售假药案过程中,采取刑事打击和公益诉讼双管齐下的方式,同时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除要求违法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外,建议法院按涉案金额的3倍追究其惩罚性赔偿责任,提高违法成本,依法从严打击此类犯罪行为,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
林州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惩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织密药品安全内外联动防护网,切实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 (张庆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