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召县探索实施“四个三”工作机制,有效提升了对村巡察的精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建立“3+N”分类体系,科学部署对村巡察。通过分析研判,将全县314个村(社区)分为一类村、二类村、三类村三大类型,同时结合人口数量、资源资产、地域类型、产业发展等,将每个村(社区)标注为N种类型,形成“3+N”分类体系,因类因村施巡。
践行“三化”工作法,精细推动对村巡察。精准化选人。将巡察人才库精准分类,重点筛选熟悉农业政策、农村工作的党员干部。标准化运行。将巡察流程细分为六大环节58项112条具体事项,规范化推进巡察工作。清单化监督。制定差异化问题清单,一村一清单,精准监督。
创新三大巡察方式,提升巡察监督质量。探索驻村巡察,拉近巡察干部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提高群众参与率和巡察质量。探索联动巡察,调度组组之间开展联动巡察,提高和拓展巡察监督的精度和深度。探索云上巡察,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访谈,破解山区村入户走访难题。今年以来,已开展线上访谈300余人,收集问题41项。
探索三项工作机制,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完善立行立改事项办理机制。将立行立改事项分为口头类、报备类、审批类三大类型,规范推动立行立改。完善问题线索会商研判机制。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建立拟移交问题线索会商研判机制,提高问题线索质量。完善巡察整改联合监督机制。纪检、组织、宣传、巡察等部门成立联合监督专班,建立巡察整改监督机制,坚持统一尺度开展联合监督,构建巡察整改监督闭环。 (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