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今年以来,鹤壁市鹤山区纪委监委着力提高乡镇(街道)纪(工)委案件办理水平,采取“乡案县审”、以案代训等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基层审理人才培养,促进案件质量全面提升。
突出重点,下好工作“先手棋”。鹤山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基层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优化“乡案县审”工作程序规定,明确内容和具体情形,制作阶段流程图,让乡镇案件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围绕焦点,练成审理“排头兵”。针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力量较弱、专业知识不足等特点,鹤山区纪委监委组织乡镇(街道)纪(工)委干部跟班学习,参与案件审理工作,通过师带徒“一对一”形式进行业务指导,达到“以案代训”目的。持续更新审理人才库,将优秀的审理人才纳入其中,提供更多的学习和实战锻炼机会,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聚焦要点,打好监管“组合拳”。鹤山区纪委监委持续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通过采取阅卷评查、座谈交流、听取汇报等方式,逐案逐项“过堂”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充分研判,形成对策建议,提供整改指引,让办案人员清楚“问题在哪儿,为什么会出现问题,以后怎么做才不会出问题”,助力提升审查调查质效。
下一步,鹤山区纪委监委将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持续加强基层审理人才队伍建设,牢牢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
(郭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