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向辉)12月24日,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下发2024-2025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8.39亿元,支持受灾地区受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保障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
2024年,我省自然灾害形势复杂严峻,以洪涝、风雹灾害为主,雪灾、干旱灾害和地质灾害也有不同程度发生。受7月洪涝灾害和9月台风“贝碧嘉”影响,加上极端性天气和强对流天气偏多,我省部分地区受灾严重,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
为全力做好我省冬春救助工作,规范资金分配发放,此前,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年度全省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范》中“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并下发《关于2024-2025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分配发放和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提示》,指导各地提前安排部署,及早制订冬春救助资金分配发放实施方案。
下一步,我省将对各地尤其是重点市县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规范使用,于春节前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