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课程”撬起“大未来”法官进校园种下法治精神的种子图片新闻图片新闻图片新闻图片新闻图片新闻
第01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067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5-30

种下法治精神的种子

2016级17班 周子瑾

今天下午,来自江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刘江龙叔叔为我们讲解了“法与生活--《民法典》就在你我身边”。这次讲座别具一格,既让我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又使我对法律印象深刻。

刘叔叔在介绍法律知识时,先向我们讲述了什么是《民法典》:“央视主持人海霞说过,《民法典》就是人民的权利大厦。如果说这个‘典’字就是一栋楼,由很多‘房间’组成……以及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从生老病死到衣食住行,从物权、继承,到合同、侵权责任……可谓包罗社会万象,与每个人息息相关。”

接着,刘叔叔以案释法,向我们讲述了一系列的案例,如“胎儿的利益如何保护”“遇到霸座行为”“肇事逃逸”……我们对这些案例充满好奇,展开了热烈讨论,一一说出了自己对这些具体而特殊案例的分析,有理有据。

孔子说过,“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仁义礼智信,是中国传统的道德律条。但目前,我国诚信建设的任务依然艰巨。契约精神不足、合同欺诈、电信诈骗等等不诚信、严重失信的问题很多。我们青少年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考试、作业不能抄袭,答应别人的事情要做到,这就是诚信原则,这就是将来的法治精神。

让公民更有尊严地生活,《民法典》还规定了人格权。在我们平时的学习生活中,有人为别人取外号,嘲笑别人的短处;有人在别的人面前说:某某说你的坏话;有人少了东西,没有调查就到处说:就是谁干的……这些难道不是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吗!

通过学习《民法典》,让我们知道了哪些行为是不能做的,否则就要承担相应责任。让我们明白了做一件事情之前得考虑后果。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从现在起就要培养良好的法治意识、规范意识,自觉地按照法律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在探索未知世界与成长成才的道路上,与《民法典》为伴,与法同行,乘风破浪,努力成长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指导老师:毛鹤美)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扬州市江都区实验小学-三叶草校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地址:三叶草校报   邮编:100096  电话:010-57117580  传真:010-57117580  邮箱:184181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