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封建社会,中国人的伦理观念主要是“三纲五常”。“三纲”就是大臣要按照君王的意志办事;子女要按照父亲的意志办事;妻子要按照丈夫的意志办事。“五常”就是每个人要做到仁、义、礼、智、信。人们在造字和讲解字义时,也常常把这种伦理观念加进去。
1 .君、臣、民
“君”的古字上面是两只相对的手,双臂内侧是个“口”,像个正面坐着处理政务的君王。“臣”的古字像个面向左边趴在地上行匍匐礼的大臣。“民”的古字像个面向左的男人与女人的结合体。到了汉朝,君王的正面坐形改成了面向左的侧面形,就是现在的“君”字。臣和民应该面向君王,表示服从和恭敬,所以面向左改为面向右,成了现在的“臣”和“民”。
2 .无子不孝
“孝”的上边是“老字头”,下边是“子”,是小孩搀扶着老人的形象。孝,就是照顾父母的意思。汉朝以后的统治者大都提倡孝道,对不孝的子女要定罪判刑。不孝的罪行中,最严重的是没有后代,没有子女的人被看成大不孝。维护这种观念的人就把“孝”字中的子解释成男孩子,说没有男孩子的人就是不孝。
3 .带“女”字的贬义字
在强调男子重要的同时,是贬低妇女的作用。“女”的古字像个双手交叉在胸前(也有的像双手被绑在身后)跪在地上的女人。社会不但歧视妇女,而且还把许多坏人坏事和妇女联系在一起。人们在造一个字时,如果是贬义,就把“女”字加进去。比如奴隶的“奴”、奴颜婢膝的“婢”、贪婪的“婪”、佞臣的“佞”、奸人的“奸”等等。
女子应该呆在家里,这样才平安,所以“安”上为“宀”(房子的符号),下为“女”。如果走出家门就会引起麻烦。
压迫歧视妇女,反对妇女走出家门走向社会的观念到了2 0 世纪才开始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