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分类方法
1 .独体指事
没有经过笔画增减或变更的独体字,用来表示抽象的事物,叫作独体指事。这种类型的文字,通常是以符号来指明抽象事物的意向。
“上”表示在某个水平线以上。在甲骨文中,下面的长弯横代表水平线,上面的短横是指示性符号,表示位置在水平线以上这一概念;“下”表示在某个水平线以下,与“上”相反,短横在长弯横下面,表示位置在水平线以下这一概念。
2 .合体指事
当已有的文字形象或符号不足以表达抽象概念时,就在这些文字形象上加些点或其他符号来表示抽象概念。说得简单些,就是以已有的字为主体,添加不成文的符号,二者相合而成新的文字。这种指事叫作合体指事。
“刃”字是在刀字上加一点,表示刀刃;“甘”字是在口中加一点,表示嘴里含着甜蜜、好吃的东西。
第二种分类方法
1 .纯象征性符号构成
例如一、二、三、四、上、下等。这类指事字很少。
2 .在象形字的基础上增加提示性符号构成
如上文提到的“刃”在“刀”上加一点,表示“刀口”;甘在口内加一点,表示口中含有甘美的食物。
用指事法造字,是汉字从表形发展到表意的第一步。但是指事法并不能普遍地应用到所有的事物上,而且作为符号的点、横等跟其他笔画混在一起不容易分辨,所以我们的祖先又想出了一个办法,用几个图画合起来表示一个意思,即会意法。
3 .变体指事
为了表达抽象的概念,往往把一个字加以变化或减少部分笔画,通过这种变化,使领悟到另一层概念。这种变易,通常是位置上的变易,如有的左右相反,有的上下颠倒。
甲骨文中,“臣”是“目”的变形。古代“臣”表示奴隶,奴隶地位低下,经常要以头触地表示恭顺,此时眼睛是竖着的,因此用竖目表示“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