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
一个社会、一个组织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就不能很好地落实上级任务,成为一个步调一致的整体。而要建成一支言必行、行必果、战必胜、攻必克的队伍,必须抓好纪律、守好规矩。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把规矩意识融入到日常管理、队伍建设、干事创业当中,切实做到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能够置于法律和制度的刚性约束之中。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守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慎初”上下狠劲,在“慎微”上下功夫,任何时候都要坚持按纪律规矩办事的原则底线,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为官。
守规矩也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义务,是每个人为人处世的基本底线,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要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和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融入到法治建设当中,使守规矩成为内蒙古人的基本素养,使尊法、守法、循法成为内蒙古人的自觉行动,使内蒙古成为依法治理、依规办事、人人恪守规矩、事事公平正义的美好家园。
规矩立则方圆成。讲规矩是谋事、干事和成事的必然要求,讲规矩才能干成事、干好事。用规矩章法为发展保驾护航,我们的环境才能更好、人心才能更齐、事业才能更顺。牢固树立遇事用规矩、办事讲规矩、成事靠规矩的行动自觉,把内蒙古人办事有规矩的形象立起来,就能迎来人气聚集、事业兴旺、高质量发展活力迸发。
(内蒙古日报7月6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