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森工集团组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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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外:第33版 2022-07-25

内蒙古森工集团组建成立

20世纪90年代初,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为了更好发挥国有大型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中的主力军作用,增强企业活力和实力,加快走向市场化、国际化,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大企业、大集团发展战略。1991年国务院下发了[1991]71号文件,确定第一批55家试点企业集团,并明确今后要扩大到100家试点,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需要的现代企业制度。中国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就是试点之一,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内蒙古大兴安岭国有林区高度重视。之后,时任林业部部长高德占和国家“三部委”(计委、体改委、经贸委)多次召开会议,推进工业集团的组建工作。

内蒙古森工集团办公楼 包文君摄

组建企业集团的审批及挂牌

林管局党委、林管局高度重视森工集团的组建工作,国发[1991]71号文件下发后,党委书记穆伦亲自过问,组织班子学习传达文件精神和林业部有关会议精神,当即成立工作机构,局长陈秀才亲自挂帅,党委副书记刘俊海、常务副局长陈绍钧协助抓日常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围绕组建企业集团的必要性、依据、条件、基本模式、组建后宏观效益的预测、外部环境进行了可行性研究论证,特别是就组建集团后林管局牌子和管理职能、社会管理职能问题进行反复研究讨论,征求各方意见,权衡集团运营的利弊,最后确定应予保留,这也体现出林业企业组建集团的特殊性。1992年上半年,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完善、补充,7月22日林管局以内兴林局字[1992]362号文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送了中国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组建方案。

在组建方案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林业部后,历时3个月汇报和协调,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关怀重视下,经过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1992年10月2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布赫签发了内政发[1992]207号文件,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呈请审批《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企业集团组建方案》的报告,同意在坚持“三不变”的原则下组建集团。至此,集团组建的前期准备工作告一段落。

组建企业集团的前期工作

集团组建方案上报后,林管局各部门积极着手准备相关材料,进行各项审批事宜。国家“三部委”数次召开试点企业集团会议,林业部也召开四大林业集团会议,分别提出工作要求。1992年下半年至1993年上半年,中央各部委管理的大企业都完成了组建集团的审批和登记注册,开始集团化运营。

1993年6月21日,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内党发[1993]9号文件做出了关于对包钢、包铝、电力、大兴安岭林管局、建材总公司、医药化工总公司、物资总公司、电子信息总公司八户企业试行“无主管部门企业”管理办法的决定,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增强区直骨干企业活力,为加快森工集团的组建和运营创造了良好条件。

1993年9月1日,林管局以内兴林局字[1993]404号文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呈报了关于核准企业集团名称的申请。9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司以[1993]企字第113号文件给国家计委长期规划和产业政策司、国家经贸委企业司、国家体改委生产体制司分别行文,同意集团名称为“中国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总公司”。

1993年下半年,国家“三委”的工作安排是重点审批森工四家企业集团。按照有关要求,集团草拟并修改完善组建集团申请文件,包括集团概况、集团章程、(集团)总公司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上报国家“三委”等部委征求意见,还按照程序向林业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分别进行了汇报。

1993年11月30日,国家“三委”2366号文件正式批复同意成立中国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总公司,并以此为核心企业组建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

1995年12月19日,中国内蒙古森工集团成立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海南厅隆重召开,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布赫、国务委员陈俊生、自治区党委书记刘明祖、森工集团董事长郑焕如为森工集团总公司揭牌。森工集团成立大会的圆满成功是林区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吹响了林区深化改革、进军市场的号角,在林区开发建设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森工集团的运营及政策红利

森工集团挂牌成立后,按《公司法》、自治区批复的《集团运营方案》《集团章程》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公司化改造进程,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一是改造培育核心企业,做实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改造,建立以资产为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关系。二是根据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新体系的需要,适时调整组织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三是构建符合林区实际的公司领导体制,集团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发[1993]9号文件给无主管部门企业下放的用人权,全面执行上级批复的《公司章程》规定的干部管理权限。四是剥离企业社会负担,逐步实行政企、事企分开。五是积极争取国家试点企业集团有关配套政策和自治区赋予的优惠政策的落实。六是改变“独木支撑”的局面,调整产业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在森工集团组建和运营过程中,森工集团(林管局)领导班子坚持实施集团化、市场化战略不动摇,坚持按《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划办事不动摇,不断探索有林区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新路子,给林区注入了生机和活力。内蒙古森工集团组建运营的成功实践及取得的明显成效,成为国家实施“天保工程”及重点国有林改革典型案例。

林区历届领导班子和几代务林人坚守“富民兴林”的初心不改,牢记“保护森林、保卫家园”的职责使命,在改革进程中所展示的“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大兴安岭人精神,将激励后人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砥砺前行。(本报记者 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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