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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土地是大自然给予人类得天独厚的宝藏,是一种具有黑色或者暗黑色腐殖质表土层,性状好、肥力高的耕地,也是世界上最肥沃的土壤,因稀少而获得了“耕地中的大熊猫”的美誉。全世界仅有四块黑土区,中国的东北平原就是其中之一,我国黑土地主要分布在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大部分地区和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是国家重要粮食生产基地,粮食产量约占全国的四分之一。黑土地的保护关乎国家生态安全、粮食安全,更关乎社会的稳定和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可以说保护黑土地就是保护每个人的饭碗。但是,长期以来由于过度开发利用和保护投入不足,加之风蚀、水蚀侵害,黑土层“变薄、变硬、变瘦”,有机质含量下降,土壤酸化、沙化,侵蚀沟发育发展,水土流失日益严重,进而导致耕地破碎化、河道淤积、洪涝灾害加剧等生态环境问题,给国家粮食安全带来了一定风险。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黑土地保护,2020年7月在吉林考察时指出,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2020年12月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要求,要把黑土地保护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把黑土地用好养好。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2022年6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以下简称《黑土地保护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确定保护范围注重法律衔接
《黑土地保护法》突出重点,对法律所保护的黑土地进行定义,体现出地域性特点,其中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黑土地,是指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以下简称四省区)的相关区域范围内具有黑色或者暗黑色腐殖质表土层,性状好、肥力高的耕地。此外,由于受长期开发利用和自然因素的双重影响,黑土地的分布也产生了变化,因此在确定保护范围的时候不仅要考虑到现状,也要兼顾开发的历史,尽可能扩大保护范围,《黑土地保护法》第四条规定:黑土地保护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用养结合、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结合、突出重点、综合施策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农业生产经营者实施、社会参与的保护机制。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水行政等有关部门,综合考虑黑土地开垦历史和利用现状,以及黑土层厚度、土壤性状、土壤类型等,按照最有利于全面保护、综合治理和系统修复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黑土地保护范围并适时调整,有计划、分步骤、分类别地推进黑土地保护工作。历史上属黑土地的,除确无法修复的外,原则上都应列入黑土地保护范围进行修恢复。
《黑土地保护法》制定黑土地保护规范的过程中还十分注重与有关法律之间的衔接,建构起完善的黑土地保护法律体系。《黑土地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林地、草原、湿地、河湖等范围内黑土的保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有关法律对盗挖、滥挖、非法买卖黑土未作规定的,参照本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压实政府责任强化监督管理
保护黑土地需要国家统筹规划,在政府层面上,立法明确了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黑土地保护法》第六条规定:国务院和四省区人民政府加强对黑土地保护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统筹制定黑土地保护政策。四省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黑土地数量、质量、生态环境负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行政、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组成的黑土地保护协调机制,加强协调指导,明确工作责任,推动黑土地保护工作落实。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组织实施黑土地保护工作,向农业生产经营者推广适宜其所经营耕地的保护、治理、修复和利用措施,督促农业生产经营者履行黑土地保护义务。
除此以外,还规定建立健全黑土地调查和监测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黑土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关部门按照职责,依法对黑土地保护和质量建设情况联合开展监督检查等等。
为了确保对黑土地的保护措施落到实处,《黑土地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务院对四省区人民政府黑土地保护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将黑土地保护情况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第二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黑土地保护情况,依法接受监督。同时,《黑土地保护法》严惩破坏黑土地的行为,第二十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破坏黑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禁止盗挖、滥挖和非法买卖黑土。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水行政、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保护黑土地资源监督管理制度,提高对盗挖、滥挖、非法买卖黑土和其他破坏黑土地资源、生态环境行为的综合治理能力。法律规定对违法将黑土地用于非农建设,盗挖、滥挖黑土以及造成黑土地污染、水土流失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中国是世界四大黑土区中唯一在国家层面对黑土地进行专门立法保护的国家,黑土地虽然位于东北地区,但是黑土地的产出却出现在每一张餐桌上,保护黑土地,既是国家的责任,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黑土地保护法》结合实际情况,发挥“小快灵”专门立法的特点,有利于规范黑土地保护、治理、修复、利用,其施行必将为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提供坚实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