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胡磊)
近日,由内蒙古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发文,授予扎兰屯市“自治区森林城市”称号。
2020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绿化委员会、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发出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自治区级森林城市、森林乡镇创建活动。通过呼伦贝尔市各旗市区积极申报并层层审核,自治区批复同意扎兰屯市为呼伦贝尔地区自治区级“森林城市”“森林乡镇”创建对象。
创建工作开始以来,扎兰屯市成立了由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紧紧围绕国土绿化、森林拥抱城市、城市拥抱森林、乡村绿化美化、文化建设等主要任务,逐条对照“自治区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科学编制规划,认真组织实施。经自治区专家组验收后,全区共有6个盟市的6个旗县获得“自治区森林城市”称号,扎兰屯市位列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