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二〇二三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启动《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在中国生效实施我国出台行动方案管控甲烷排放图片新闻图片新闻四部门修订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自治区3家单位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图片新闻中方呼吁巴以冲突方立即停止敌对行动自治区签发首批附加证明书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查看PDF版
本版其他文章
· 国务院二〇二三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启动
· 《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在中国生效实施
· 我国出台行动方案管控甲烷排放
· 图片新闻
· 图片新闻
· 四部门修订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 自治区3家单位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
· 图片新闻
· 中方呼吁巴以冲突方立即停止敌对行动
· 自治区签发首批附加证明书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当前期次是:第19335号
第19335号:第06版 2023-11-09

自治区签发首批附加证明书

内蒙古日报11月7日讯(记者王皓)11月7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在中国生效暨内蒙古自治区附加证明书首发仪式在呼和浩特市举行,自治区党委外事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场为个人和公证机构代办专员签发了首批附加证明书。

据悉,我国于今年3月8日加入《公约》,11月7日起《公约》在我国生效实施,我国同《公约》缔约国之间公文书跨境流转将不再经过传统的“外交部门认证+使领馆认证”的“双认证”程序,而是在《公约》框架下启用基于附加证明书的“一步式”证明新模式。外交部于今年6月正式授权自治区党委外事办公室为附加证明书自办权限的单位,承接全区附加证明书的唯一办理机构。

“加入《公约》后,将大幅降低文书跨国流转时间、节约经济成本、优化营商环境,也将更加便利自治区企业和个人走出去,为推动我区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把内蒙古打造成为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提供有力外事支持。”自治区党委外事办公室对外友好交流中心主任陈超介绍说。

  
分享到: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林海日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地址:林海日报   邮编:022150  电话:0470-7427204  传真:0470-7427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