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江泽
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并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为什么要修订这部法律?法律规定有哪些亮点?如何推动落实?
坚持陆海统筹、区域联动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加大海洋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全国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总体呈稳中向好趋势。与此同时,海洋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等问题仍然突出。
“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对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让人民群众享受到碧海蓝天、洁净沙滩,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意义。”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副司长胡松琴表示。
坚持陆海统筹、区域联动,是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的一大亮点。
海洋生态环境问题,表现在海里,根子在陆上。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副主任林丹介绍,这次修订突出体现了陆海统筹理念,增加陆海统筹作为海洋环境保护应当坚持的原则,并在具体的制度规定中予以落实。
比如,法律明确国家实施陆海统筹、区域联动的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应当与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统一海岸工程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保护要求,做好与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衔接,统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沿海产业结构调整;针对近岸海域突出环境问题,以入海排污口、入海污染物排放等为管控重点,持续加强陆源污染防治,强化入海排污口监管,明确各类入海排污口的排查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
海洋垃圾是人民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海洋污染问题之一。法律聚焦海洋垃圾这一突出海洋生态环境问题,明确建立海洋垃圾监测、清理制度,建立海洋垃圾监测、拦截、收集、打捞、运输、处理体系并组织实施。“这些规定体现了系统治理的思路,多环节、多举措遏制海洋垃圾入海数量,通过拦截、收集、打捞已经进入海洋的垃圾并上陆处理,形成了海洋垃圾陆海统筹治理的闭环。”胡松琴说。
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
我国是世界上海洋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
林丹介绍,法律总体上强化了生态保护理念和生态保护要求,在立法目的中增加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容,将“保护优先”作为海洋环境应当坚持的原则。
“这次修订,第一次使用了‘海洋生物多样性’的条文措辞,海洋生态保护一章中多数条款都包含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内容。”上海海洋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院长唐议介绍,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出建设“海洋生态廊道”的要求,“在海洋环境保护中,也要对典型、代表性的生态系统进行完整保护,维护其生态服务功能。”
在开发利用方面,法律规定开发利用海洋和海岸带资源,应当对重要海洋生态系统、生物物种、生物遗传资源实施有效保护,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并对引进海洋动植物物种提出了避免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要求。
法律还明确建立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并对补偿方式进行列举,包括转移支付、产业扶持等。
进一步推进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推进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建设,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压实部门和地方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完善体制机制。法律明确要求,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管理海域的海洋环境质量负责,实行海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同时,增加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重点海域综合治理、约谈整改、查封扣押等制度。此外,还完善了规划、标准、监测、预警等制度。
“对于未完成海洋环境保护目标的海域,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区域限批和约谈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措施,这将有利于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胡松琴说。
值得一提的是,法律针对海洋倾废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审批与管理制度,加大监管力度。胡松琴介绍,法律明确加强废弃物源头管理,增加“国家鼓励疏浚物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避免或者减少海洋倾倒”有关规定。同时,科学布局海洋倾倒区,尽可能减少倾倒活动对倾倒区及其周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在法律责任方面,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增加了处罚事项、加大了处罚力度、丰富了计罚方式和处罚手段。胡松琴表示,这些规定有效解决了“该硬不硬、该严不严、该重不重”的问题,完善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增强了法律的震慑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义务,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海洋环境。要加快完善配套规定,确保法律规定的各项制度落地生根、有效实施。还要加强宣传普及,增强海洋环境保护意识,激发全社会共同呵护海洋环境的内生动力。
(据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