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内蒙古银行《关于进一步规范融资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和银保监局关于不得向客户转嫁自身经营成本的规定,内蒙古银行哈尔滨分行积极行动,主动承担信贷业务相关费用。在前期已实行评估费用由分行全额承付的基础上,分行又积极采取措施承担信贷业务的公证费用。经过广泛市场调研和谈判,2020年4月1日,哈尔滨分行以低于市场价格的公证费用标准与黑龙江省哈尔滨国信公证处签署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加强金融风险防控战略合作协议》,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该协议的签订,既大幅降低了公证费用,节约了分行支出成本,有效减少借款人贷款费用,对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作者单位:风险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