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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1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11-30

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注意事项

撰文/苏家锐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报销所需材料(主要涉及以下两种):

一、住院医疗责任:

1.住院费用发票/收据原件或复印件;

2.医院医保窗口提供的住院费用结算单原件/复印件;

3.医院医保窗口提供的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4.完整的住院病历(包括首页、出院记录)复印件;

5.发票/收据或结算单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同时,需提供单位证明或医保本首页复印件;

6.如经第三方赔付导致不能提供上述单证原件的,可提供上述单证复印件及第三方支付证明原件(即发票)。

二、门诊责任:

1.门诊诊断书(盖章)

2.门诊费用发票/收据原件或复印件;

3.医院医保窗口提供的费用结算单原件;

4.医院医保窗口提供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5.完整的门诊检查报告原件(治疗费清单、CT、B 超检查报告单原件)。

报销流程:

一、就医医院为二级以上(含)公立医院。

二、报销金额>1万元(含),线下报送,员工本人持报销手续材料到综合管理部填写《理赔申请书》。另附:本人身份证、银行卡(中、农、工、建、邮政)。

三、报销金额<1万元,线上报送,共有两种方式:

1.员工可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人寿股份内蒙古分公司服务号”→客户服务→理赔服务→团体理赔申请→身份绑定→上传资料。

2.手机下载APP“中国人寿寿险”→更多服务→我的理赔→保单服务→我要报案→身份绑定→上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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