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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道路运输行业: 推行“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近日,宁夏运管局印发《全区道路运输管理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简称《方案》),自今年9月起,在全区道路运输行政执法领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运政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案》聚焦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从加强制度建设和严格制度落实入手,对执法全过程进行统一规范。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大厅,及时对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执法事项名称、执法依据及行政执法结果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有效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各级运管机构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运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进行归档保存,确保运政执法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过程都有据可查。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各级运管机构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在单位内部成立执法审核工作机构,安排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共同研究,主动向当地检察院报送执法信息,对执法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让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杜绝“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

据悉,宁夏运管局将建立督查通报机制,定期开展通报检查,对在推行“三项制度”落实中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运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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