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信用交通”体系建设 助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严格道路质量信用管理交通强国 先行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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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道路质量信用管理

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局长邵天平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随着我国经济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对信用监管的要求日益迫切,交通运输是重要的经济部门,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先行官,更需要把信用作为安全立身之命的“硬根基”,“放”出活力,“管”水平,“服”出效率和安全,为建设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交通强国贡献力量,打造利通安全、便携、高效、绿色、经济的城乡交通网络奠定坚实基础。

利通区属吴忠市辖区,由于受职能职责所限,我区目前无公路运输、治超、养护等机构,主要承担职责是村级道路的建设工作,结合交通运输部“信用宣传月”活动,就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方面谈几点建议:

一、充分认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因此,在交通建设领域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升交通建设行业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工程项目组织程序、施工质量、交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管,确保每一个项目都干成让群众满意的优质工程,树立政府良好的诚信效应。所以交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营造良好交通建设正能量,推动交通建设高质量发展,实现交通建设行业监管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有着重要意义。

二、公平公正,切实把好项目组织程序关

交通道路建设于政府形象和老百姓利益息息相关,如何将好事办好办实,抓好招投标工作是关键。近两年来,由于受社会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每个项目公告的发布,参与投标的单位较往年数量大幅度增加。我们始终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原则,进一步加大企业资质、单位业绩、社会信用评价进行严格审核,积极落实“互联网+监管”和“双公示”工作要求,真正把信誉良好、信用优良的企业通过公平公正透明的竞争程序参与于到公路建设队伍中,确保公路建设高质量发展。

三、严格监管,加强交通道路工程建设管理

诚信施工,质量优先,这是每一个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我们严格执行“业主负责、政府监管、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四级保证体系。一是加强施工前的监督管理。对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监督,重点在对勘察设计文件的审查把关上,确保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条款要求。二是加强合同文本的监督。把质量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落实到条款中,以合同的法律效力约束各建设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三是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认真开展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检测监管,围绕以施工主体为主线,业主、监理、设计、材料设备生产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隐蔽工程质量的现场验收监管,主体结构的随机抽查监管,使整个项目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确保施工建设工程质量达标。四是严格进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优胜劣汰,让优秀的企业得到整正的评价,不良企业受到相应惩制,这是规范建设市场的有力手段。项目交竣工完成后,我们按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对参与项目建设招投标代理、设计、监理,检测机构进行公平公开的评定,上报上级监管部门进行惩戒,确保行业清朗化。

四、积极清欠企业工程款,确保政府部门诚信权威

为进一步解决拖欠民营中小企工程款问题,7月份,根据我区《关于进一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紧急通知》(吴利政办明电发〔2019〕8号)有关要求,我局对已纳入区财政局隐形债务范围的拖欠账款情况逐项梳理和自查,共确定隐性债务680.1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清理债务486.6万元,化解率达到71.5%,剩余工程款等工程竣工后全部清欠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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