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物价强化新春市场价格监管调控苏州工业园区主副食品价格走势平稳冬季食品温补暖意过小寒崇拜女性的神秘部落(一一五)沧浪新城:学古诗 明道理网络诈骗在身边“守信红名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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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期:第1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1-11

苏州物价强化新春市场价格监管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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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2月以来,天然气价格处于高位运行态势,猪肉、鸡蛋、牛羊肉价格普遍上涨,服务和工业品价格出现不同程度攀升。据统计,去年1—11月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平均上涨1.7%,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0.2个百分点。如今“两节”将至,节日性消费需求集中释放,加之冬日气候严寒,雨雪冰冻、低温寒潮等恶劣天气可能多发频发,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可能明显增多,市场价格容易出现异常波动,极易引发价格上涨,影响节日城乡居民生活。为此,苏州物价局全力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强化和维护即将来临的新春佳节节日良好市场价格秩序。
    首先强化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加强粮油、肉禽蛋、菜奶盐等群众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管,组织力量开展市场巡查和随机抽查,对受节日需求旺盛等因素影响价格上涨较快的鸡蛋、肉类等商品,加大检查频次,严肃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二是强化生活服务业价格监管。密切关注医疗、家政、洗车、餐饮等领域的价格情况,以市场巡查、提醒告诫、主动服务等方式,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工作,督促经营者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依法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及价外加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努力化解价格矛盾。
    三是强化交通运输价格监管。各地要加强公路、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价格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规涨价、价外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加强高速公路收费和车辆救援服务收费监督检查,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和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降低群众节假日出行和农产品流通成本。密切关注机场、火车站等相对封闭区域商品及服务价格,督促经营者按规定明码标价,坚决制止串通涨价、价格欺诈、违规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是强化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各地要密切关注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依法查处违规上调旅游景区门票价格、不执行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以及强制搭售商业保险或旅游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制止旅游业经营者以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减少旅游景点、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等变相涨价行为。切实规范旅游餐饮、住宿、购物、观光等环节的价格秩序,加大对游客消费集中场所市场价格巡查力度,严肃查处虚假优惠、低标高结、模糊标示价格、不标识价格附加条件,以及景区擅自增设收费项目、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变相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强化供暖和天然气价格监管。加强对供暖企业的价格检查,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安装工程中的乱收费行为,保证群众温暖过冬。加强天然气、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价格监管,严格规范“煤改气”领域收费行为,依法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操纵市场价格、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维护迎峰度冬期间民生用气价格秩序。
    六是强化商业零售价格行为监管。各地加大对线上线下商品零售企业和电子商务平台的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价格监管,通过主动上门服务、开展市场巡查、召开提醒告诫会、印发提醒告诫函等方式,督促经营者完善促销方案,规范价格行为。组织对大型购物中心、商场超市以及消费者举报、新闻媒体反映集中的经营者进行重点检查,依法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
(苏物 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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